根据教育部《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》教学函〔2023〕2号)及自治区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的要求,以及《广西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》等文件要求,现制定音乐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及实施细则。
一、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纪委监督小组
(一)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,领导组织实施本单位复试工作。
1.组建相关招生专业复试小组,根据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,拟定复试工作流程并组织实施;
2.对参加复试录取工作的全体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政策、纪律教育。
(二)成立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纪委监督小组,对复试工作开展全程监督。
1.监督复试流程及建档管理工作;
2.监督录取信息公示和考生申诉;
3.监督新生入校资格复查工作。
二、复试考生诚信书及复试缴费
已收到复试资格的考生填写复试考生诚信书(附件1)、出示扫描我校财务处二维码交纳复试考试费截图 (240元)(附件2)、填写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(附件3)报到时一并将纸质版交到报到地点。
三、复试各环节日程及要求
(一)复试各环节日程
复试环节 | 时间 | 地点 |
报到及资格审查
| 3月27日13:00——15:00 | 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 音乐学院一楼大厅 |
专业方向写作 | 3月27日16:00 注:学术型硕士(艺术学)需参加笔试、其余专业无需参加 | 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 音乐学院204教室 |
专业技能与综合素质能力面试 | 3月28日9:30 | 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音乐学院各教室,具体考场见下表 |
英语听力与口语面试 | 3月28日9:30 | 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 音乐学院408教室 |
(二)考生资格审查材料要求
1.学历证明:往届生提交毕业证书、学位证原件;应届毕业生提交学生证或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》;
2.初试准考证与居民身份证;
3.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、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、复试缴费截图;
(三)复试各环节考场与具体时间
(1)音乐(声乐方向)专业学位硕士考生,考试时间:3月28日9:30,考试地点:405小音乐厅。
(2)音乐(钢琴方向)专业学位硕士考生,考试时间:3月28日10:30,考试地点:405小音乐厅。
(3)艺术学(各研究方向)学术型硕士考生,考试时间:3月28日9:30,考试地点:406演奏厅。
(4)音乐(器乐方向)专业学位硕士考生,考试时间:3月28日10:30,考试地点:406演奏厅。
(5)学科教学(音乐)、音乐(音乐教育方向)专业学位硕士考生,考试时间:3月28日11:30,考试地点:405小音乐厅。
(6)舞蹈(表演、编导方向)专业学位硕士考生,考试时间:3月28日9:30,考试地点:1楼演艺厅。
(7)英语听力与口语面试全部考生于3月28日9:00在408教室候场
(四)复试专业技能面试内容
考试专业 | 考试内容 | 备注 |
1301艺术学(民族音乐学、音乐史学、作曲技术理论、音乐教育学、表演艺术理论方向) | 自选两首曲目 专业方向写作 | 自选曲目演唱或演奏形式均可 |
1352音乐 (钢琴、声乐、器乐方向)
| 自选四首曲目 | 一、钢琴方向 练习曲;复调(仅弹赋格即可); 奏鸣曲快板乐章;乐曲(中外均可) 二、声乐方向 (一)美声:两首艺术歌曲,两首歌剧选段; (二)民族声乐 1、中国古诗词歌曲(古典曲目或近现代创作曲目)一首; 2、中国传统民歌或民歌改编作品一首; 3、中国歌剧选段一首; 4、中国艺术歌曲一首; 三、器乐方向 (一)民族器乐:四首不同风格作品(其中不少于一首协奏曲); (二)管弦乐:协奏曲一首;帕格尼尼练习曲一首;技巧性乐曲一首;巴洛克时期乐曲一首; (三)双排键、手风琴:练习曲;复调;奏鸣曲快板乐章;乐曲; |
1353舞蹈 | 成品舞与技术技巧考核 | 基本功组合以及三个不同舞种或风格组合展示。(自备伴奏音乐U盘)。 |
学科教学(音乐) 音乐(音乐教育方向)
| (1)展示两首不同类型曲目 (2)学科教学(音乐)提交一课时中小学音乐课程教案纸质版(教案内容根据人民音乐出版社教材选择,教案模板自备);音乐(音乐教育方向)提交一份音乐活动策划方案纸质版(针对中小学音乐活动,策划方案模版自备) | 自选曲目演唱或演奏形式均可 |
(五)综合面试考试内容
1.专业素质和能力
(1)大学本科阶段专业学习情况,包括毕业论文、科研及获奖情况;
(2)全面考核学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,利用所学理论发现、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。
2.综合素质和能力
(1)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考核。包括考生单位对考生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的鉴定,以及对考生人事档案的审查;
(2)本学科以外的学习、科研、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;
(3)遵纪守法、协作能力、心理健康等状况。
3.英语听力及口语
包括外语口试与听力,由专业教师依据考生专业设定。
四、综合考核
(一)我院将在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、业务能力、专业水平、身体健康状况和外语听说能力等方面全面审核的基础上,根据“按需招生、德智体全面衡量、保证质量、择优录取、宁缺毋滥”的原则进行录取。
(二)各专业按考生综合成绩排名,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(少干计划、士兵计划考生不参与排名)。综合成绩为考生初试成绩与考生复试成绩按权重折算后相加之和,计算办法如下:
(三)复试成绩不合格(60分以下)者、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有一门或一门以上不合格(60分以下)者、思想政治素质或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、体检不合格者,不予排定录取名次、不予录取,复试结果将在和学校招生网公布。
五、联系方式
(一)音乐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联系电话:0773-3698909
(二)校研招办咨询电话:0773—5833630、5838221
(三)校研究生招生督查电话:0773—5850252
六、本工作方案由音乐学院复试领导小组负责解释。其他未尽事宜,请以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通知为准。
广西师范大学音乐学院
2024年3月22日
附件1: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.docx